关于发布电力工程计价依据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范税制、实现结构性减税的总体战略部署,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电力工程计 价中实现平稳过渡,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结合电力工程计价依据的特点,经反复研究与测算,并与有关各方多次沟通协调,形成了电力工程计价依据适应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电力工程计价依据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过渡实施方案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2016年4月18日
2016年4月18日印发的《关于发布电力工程计价依据适应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定额[2016]9号)中部分数据有误,现予以勘误,最终文件见附件1,勘误内容见附件2。
附件2:调整系数勘误内容